格爾木萬吉汽車服務有限公司
聯系人:周經理
聯系方式:13639798189
聯系地址:青海省格爾木市建設西路(玲瓏灣西門49號)
青海格爾木租車注意事項
青海格爾木租車注意事項
青海格爾木租車租賃期內注意事項
1。您應熟悉正確操作車輛的技能和駕駛知識,正確操作和駕駛車輛,愛護車輛,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狀態。一般情況下,出租人不指導或介紹車輛運行情況。
2。租車時,請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。如果你發現任何問題,你應該在離開網站前解決它。一旦車輛離開現場,車輛狀況將以您離開現場時租用車輛的檢查報告為準。
3。除您或您租車登記表上注明的司機外,未經出租人書面許可,任何人不得駕駛您租賃的公司車輛,否則,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承租人承擔。
4。您使用的燃油必須符合車輛要求,否則因燃油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將全部由您承擔。
5。個人汽車租賃過程中,如租賃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,應立即停車并與出租人聯系。如不與出租人聯系,將承擔繼續使用所造成的損失。
6、租賃車輛在個人租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等事故,請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,同時通知出租人。出租人將安排維修地點。
7、你不能自己修理,也不能選擇維修廠家修理。禁止繼續使用損壞的車輛。請積極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。出租人可以幫忙。
8。出租人對車輛租賃期內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,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,概不負責。
9。租賃車輛上的零部件或設備不得自行卸下或移走,否則,不僅要及時修復零部件或設備,還應向出租人支付不超過原零部件或設備3倍的違約金。
10。租賃車輛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按時歸還,車輛狀況應與租車前車輛交接單上的車況登記相符。
如有新的劃傷、碰撞、損壞或設備、證件不全,應按實際損失支付車輛損壞費及其他相應費用。
如果您在租賃期間因非保險事故需要更換車輛,在提供更換車輛之前,您需要支付預計損壞價格的120%作為車輛損壞押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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